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日前,我市对机动车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类管理。
按照规定,拥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可以在市区畅通无阻,张贴黄色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在主城区部分道路将对其限制通行,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禁止上路。
据悉,目前全市已有近万辆机动车申请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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