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市建交委获悉,截至2012年底,上海市注册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62.3万辆,同比增加10.7万辆,增幅4.3%。其中私人小汽车注册量达140.2万辆,同比新增21.3万辆,增幅17.9%。预计2013年上海市将增加小汽车22万辆,增幅在15%左右。交通形势将更为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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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规定》于2008年5月27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根据2012年9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公布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该《规定》分总则、登记、其他规定、法律责任、附则5章65条,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72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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