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建[2010]230号文,2012年是新能源汽车“十城千辆”示范推广工作的最后一年。截至2012年9月,25个试点城市仅有4个城市完成度(投放1000辆新能源车示范运行)超过30%,分别为杭州、深圳、苏州、北京;其中完成情况最好的杭州市也仅为47.10%。可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一旦国家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停止执行,将会产生以下问题:
第一,不利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和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由于新能源车型的制造成本较高且未形成规模,市场价格居高不下,续航里程和使用条件又有一定局限,一旦补贴停止,消费者的接受程度就会进一步下降,刚刚起步的市场将会遭到重创,前几年的培育将会付诸东流。

第二,不利于节能减排和汽车使用能源的结构调整。国家给予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一些补贴,目的之一是为了实现节能减排和汽车使用能源的结构调整,解决目前已经出现的对国外石油资源的依赖性,让那些愿意尝试新鲜事物的消费者能在花费更低的条件下享受到更加节约、更加环保的汽车生活。
因此,建议国家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要求,适当延长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的时间,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以利新能源汽车和节能汽车的推广应用,引导消费、拉动内需,促进我国汽车工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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