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自己的爱车买个保险,你不但要多掏钱,还不能享受相应权益。”日前,北京车主许先生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他在购买新车后为车辆买商业保险时,保额须按照车辆购置价及车辆购置税总额核算,可一旦出现车损,却只按购车价格理赔。
据了解,许先生车款为162800元,购置税13914.3元。因需要分期付款,他被告知须通过保险公司设在4S店里的代办处购买机动车损失险、盗抢险等车辆商业保险。

许先生选择投保公司后,看了保险代办员出具的保单,发现车辆商业险的价格有些高。据代办员解释说,根据“规定”,保额按照车辆购置价格和购置税的总和来核算。许先生认为这种计收保费的方式不合理,因为如果车辆一旦出了事故,无论是盗抢险还是车损险,保险公司只按车辆购置价格理赔。
车险市场“高保低赔”纠纷多
近年来,机动车呈持续快速增长态势。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至2012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4亿辆,其中,汽车保有量1.2亿辆,年均增长1510万辆,仅此增长量就超过了13年前的全国汽车保有量。
汽车保有量迅猛增长,催生汽车服务行业升温。以提供汽车使用过程中各种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汽车后市场”前景广阔,迎来巨大发展空间,被称为“汽车业的黄金产业”。汽车保险作为“汽车后市场”主要类型之一,已经成为我国非寿险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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