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记者从南昌市相关部门了解到,该市日前核拨中央财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补助资金1004万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及一系列产业振兴战略决策精神,南昌等13个城市2009年开始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

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每辆可获0.4万元至60万元不等的国家财政补贴。
据介绍,南昌市仅2012年就实施了109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取得了较好的示范效果。根据省财政厅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南昌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际情况,南昌市相关部门核拨江西凯马百路佳客车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中央财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补助资金10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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