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青岛(楼盘)市物价局下发通知称,在保持现行客运出租车运价政策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今后青岛更新后的客运出租汽车将取消标准型和豪华型的划分,凡更新后的客运出租汽车,一律按起租费9元(基价3公里内)、车公里租价1.4元的标准执行。据悉,政策自2013年12月30日起已执行,具体时间以车辆更新或计价器调整完毕为准。此标准适用于市内三区以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营运的客运出租汽车。
豪华出租将逐步退出市场
记者查阅资料得知,青岛现在的出租汽车车型是2006年青岛市出租行业通过招标确定的 ,包括2款豪华车型和2款标准车型。其中豪华车型起步价为12元(基价3公里内),普通车型起步价9元(基价3公里内 )。但在不久的将来,随着岛城出租车的更新,起步价为12元的豪华车型将退出岛城出租车市场。

市物价局7日下发通知,根据客运出租汽车车辆8年强制报废更新要求和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修订的通知》(青交运管〔2013〕20号)的规定,今后本市更新后的客运出租汽车将取消“标准型”和“豪华型”车型的划分,其运价也不再分“标准型”和“豪华型”,而是采取统一的运价政策。
文件要求今后凡更新后的客运出租汽车,一律按起租费9元(基价3公里内)、车公里租价1.40元的标准执行。过渡期间,按照“新车新办法、老车老办法”的原则,未到车辆更新年限的“豪华型”客运出租汽车,仍继续按《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调整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政策的通知》(青价费〔2010〕52号)文件规定的起租费12元 、车公里租价1.90元的标准执行,直到车辆更新结束为止,或由经营者自愿提出申请,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后,可执行统一后运价,变更后不得再次更改。
分里程段提高空驶费比率
针对目前客运出租汽车长途运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物价局和交通委本着“既不增加大多数乘客负担、又可保障出租车驾驶员收益”的原则,采取分里程段提高空驶费比率的办法。
具体标准是:出租车运营超过6公里(不含6公里)低于35公里(含35公里)部分,每公里按车公里租价的50%加收空驶费;超过35公里(不含35公里)低于100公里(含100公里)部分,每公里按车公里租价的150%加收空驶费;超过100公里部分,每公里按车公里租价的175%加收空驶费。 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新规定的制定在保障出租车收益的同时,其实也是对之前市民打车过程中“长途一口价”的有效制止。“之前出租车政策中,出租车运营超过6公里 ,每公里按车公里租价的 50%加收空驶费,不设上限。通过实际测算,这种收费方式让很多出租车运营过程中都是亏本运营,这也是很多出租车司机听到长途就拒载,开口要回程油钱的原因,此次收费方式的调整或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物价局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