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委会近日发布汽车行业消费者投诉统计分析报告显示,去年该单位共受理汽车相关投诉1246宗,涉及62个汽车品牌,同比增长114%。大众、丰田、奔驰品牌位居投诉量前三,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汽车质量方面。
据深圳市消委会投诉部负责人古洪涛介绍,从2013年投诉情况来看,汽车质量问题是汽车投诉的首要问题,深圳市消委会共受理此类投诉517宗,占汽车投诉总量的41%。深圳市消委会还曝光了年投诉总量在10宗以上的汽车经销商名单,其中深圳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深圳市标恒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昊天林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以30宗、28宗、19宗的投诉量排名前三。

古洪涛表示,造成汽车投诉量多,消费者维权难的首要原因是,汽车行业相关标准缺失,汽车质量问题严重、商家违约情况普遍、售后服务滞后,“为防患于未然和保护消费者,国外有严格的汽车产品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及安全标准等,这些标准对厂家汽车产品质量的约束和监督作用非常明显。而从我国相应标准制定情况看,标准覆盖率低,或者说是标准与规范的执行环境差,缺乏系统的汽车技术标准与规范。”
其次,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举证原则,然而,汽车产品技术复杂,从购买到售后等一系列环节中,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信息严重不对称,一旦出现纠纷,责任难以界定,“要理清责任,则需进行检测、鉴定,而高昂的检测、鉴定费用及时间成本等往往让消费者望而却步。”古洪涛称。
再者,消费者自身产品、法律等知识的缺乏。消费者购车前没有详细了解相关的汽车知识,厂商的技术是否成熟、售后服务网点是否多,以及相关专卖店是否具备汽车销售资质和销售许可,信誉度是否良好等;购车时,过于轻信销售人员的承诺,签订《汽车购销合同》时,未将其宣传优惠事项逐项列在合同中,以法律形式明确相关权益,或者混淆某些法律概念;纠纷时,未注意相关证据的提取与留存,比如维修单据、车辆故障图片等。对此,深圳市消委会建议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和有效监管措施等,建立严格的汽车产品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安全标准及相关规范等,加快拟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等,以便对汽车产品质量起到强制性的约束和监督作用,同时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根据2013年投诉分析,深圳市消委会还发布了消费警示。2013年深圳市消委会共受理293宗关于汽车经销商不退还定(订)金类投诉,占全年汽车投诉总量的23.43%;其中61.3%的投诉通过消委会调解获得解决(退还全部或部分金额),而38.7%的消费者诉求未得到满足。主要原因就在于消费者不能正确区分“定金”与“订金”,混淆两者概念,最终导致自身权益无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