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捷豹看来,汽车召回制度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规,是反映汽车产业对汽车消费者生命及财产是否负责的一种制度。捷豹认为,严格执行汽车召回,不止是对消费者,对品牌的负责,更是一种诚信。因此捷豹提醒汽车制造商,汽车召回需诚信和自信,切勿拿召回当儿戏,更不要当成生意,来让消费者承担损失。

所谓汽车召回,就是投放市场的汽车,发现由于设计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有关的法规、标准,有可能导致安全及环保问题,厂家必须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该产品存在问题、造成问题的原因、改善措施等,提出召回申请,经批准后对在用车辆进行改造,以消除事故隐患。
近十年间,中国汽车产业和汽车消费出现了爆发性的增长,汽车保有量增长了10倍,产销量已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汽车大国。然而当中国汽车保有量迅速突破1亿大关之际,汽车消费热潮也将从做大增量逐步转向延伸消费,后续的维修、服务将备受关注。
在这种背景下,原先国内汽车消费领域“先发展,后治理”的产业思路,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状况,全球一些汽车发达国家和市场均已通行的消费保障法规,在中国尽快出台完善已是数以千万计的中国车主迫切的夙愿。
有关业内人士评价说,召回是一种很正常的商业行为,体现了厂商对顾客负责的态度。但是,中国还没有法律上的要求。 国家机械工业局汽车处一名工作人员说,召回在国内还没有开展。在美国,政府不对产品进行直接要求,而由企业自己提出标准,进行规范。产品投入市场前政府进行形式认证,产品投入市场之后抽查产品一致性。责任完全由企业自身承担,一旦出现问题、发现隐患,政府有权要求企业进行回收。在国内,生产和销售都要经过目录管理程序。在投入市场前政府对产品进行鉴定,满足标准才准许投产。政府对社会承担责任,保证投入生产的产品是满足使用要求的。业内人士认为,国内的消费者与强大的汽车生产厂商相比,几乎没有力量维护自己的权益。政府应通过立法,让消费者有法可依,监督厂家的行为。只有从立法到执法都从消费者的立场出发,明确提出消费者利益第一的原则,才能让召回制度真正的发挥作用。
正因为如此,作为2004年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全面升级版”,《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应运而生,对隐瞒汽车产品缺陷、不实施召回等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即使日前出台了更严格的法规,中国汽车召回依然面临诸多挑战。汽车企业应该更多的诚信与自律,从消费者角度出发,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