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必将是未来汽车发展的主流方向,这一点大家都是心知肚明。但是历史又总是在不断的提醒着我们,新事物在取代旧事物的过程中必定不会是一帆风顺,旧事物在终结时还会爆发出一次巨大的反作用力阻碍新事物的发展。恰巧,这个时代正好就是新能源动力逐步开始展露头角的时代。同时这个时代也是传统动力系统发展到最巅峰的时代,对决的双方都是当下高技术的集大成者,技术的碰撞必然带来创新的火花,成就一个全新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通过什么样的政策来扶持新能源动力的发展就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焦点。

7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决定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围绕推进简政放权,通过相关法律修正案草案和行政法规修改决定。对于汽车业而言,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对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决定无疑将成为新能源汽车发展中的一次重大利好。会议强调,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支持新能源汽车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于实施创新驱动,促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拉动国内市场需求,培育新的增长点,实现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公布车型目录。让更多人选择绿色出行,为可持续发展增添能量。
国务院对于新能源车减免购置税这一举措将成为促进新能源车发展的一次里程碑式的事件。原因有三。
第一,国务院的决议第一次明确了新能源车的范围,在此之前,新能源车的推广基本都局限于各个省市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和管理办法。比如今年北京市政府出台的《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产品目录》。基于地方性法规出台的新能源车推广政策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在地方性保护主义的思维下对新能源车定义不明确的情况,就比如北京市的新能源车管理办法中就把新能源车定义在了纯电动车这一极小的范围内。而上海市的《鼓励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实施暂行办法》又把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归为可推广的新能源车范围。众多归类不一的地方性法规难以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构成积极的促进意义。而此次国务院决议第一次从国家层面上定义了新能源车的范围包括了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以及燃料电池车三种。这也就使得新能源车的发展变得有章可循。
第二,国务院的决议拓展了新能源车的范围,为新能源车的发展提供了宽松和积极的生存空间。一般意义上来讲,汽车从传统能源到新能源的过渡必将出现混合动力、插电式混合动力、纯动力以及最终的燃料电池四个阶段。四个阶段中电动机的功能从最开始的辅助用途逐步成为替代动力,在燃料的供给方面,四个阶段逐步减少对于化石燃料的依赖,最终通过燃料电池的形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零排放。决议中规定的纯电动、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涵盖了四部发展阶段中最重要的三步,当然也包括了除普通混合动力车型之外的所有新能源车型。
从技术层面来分析,把普通混合动力车型排除在免税行列之外对于行业的发展而言也是有极大的推进意义的。在混合动力系统的开发研制中,限制整套系统性能最大的瓶颈之一就是电源管理。而普通的混合动力系统自1997年正式量产以来近二十年的发展已经相当成熟,门槛相对较低,插电式混合动力系统因为加入了插电充电的功能使得电源管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成为一个不是那么容易越过的门槛,但是一旦越过这个门槛,接下来的纯电动车研发就会变得更加简单。所以这样一个现在看似相对较高的准入门槛实际上会刺激企业对新能源领域的研发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