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今年10月1日起将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这意味着单个4S店可以同时销售多种品牌的车型,车企的经营模式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
看似对经销商利好的《公告》并没有在中山引起波澜。业内人士认为,受制于厂家对经销商的管理控制,主导权仍然牢牢掌握在厂家一方,《公告》对中山影响甚微,4S店发展成汽车超市的概念短期内难以实现,未来或将呈小型化、偏远化的发展趋势。

解读??弱车型或将面临退市或重组
自2005年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来,“一店一品”的模式一直延续至今。如今,这种4S店单一品牌销售的模式已被打破。8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规定,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也就是说,单个4S店可以同时经销多个品牌。
以往,经销商要销售某个品牌的车型,首先向厂家申请授权,拿到授权的同时,着手建店,再向工商总局备案,等厂家验收后既可以挂牌营业。这种“一店一品”的模式使厂家紧紧钳住经销商的命脉,很容易产生市场垄断、非公平竞争的现象。在反垄断调查进行的轰轰烈烈之时,《公告》的推出赋予经销商更多的自由选择权,提高了经销商在汽车销售链中的话语权。
“《公告》推出,经销商可以自由选择畅销车型来卖,或许会导致市场的优胜劣汰,实力较弱的车型或将面临退市或重组。如果打造成汽车城,丰富的产品将加剧车市的竞争。”中山汽车流通协会会长吴灏说。
反应??厂家主导下单店难经营多品牌
《公告》看似提高了经销商地位,但中山经销商对此并“不感冒”,多个车商表示不会因此由单品牌销售转向多品牌。“车从哪里来?厂家从源头上对经销商具有管理权,而且在市民的观念中,认为专营店会比汽车城更加专业,服务更好。”中山中美昌4S店总经理单品方说。
一直以来,新车和原装零配件均来自厂家,厂家在整个生产销售过程中具有主导作用,经销商通过厂家的各种考核任务,完成任务可以获得厂家的奖励,这部分的奖励是经销商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