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条例》已实施一年有余。条例实施之初,因明确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若出现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不出具当次有效客运出租汽车专用发票,拼客、甩客、倒客或者故意绕行等行为时,乘客有权拒绝支付乘车费用”,而引起社会极大关注。

一年多过去了,这条严厉的规定对出租车市场的管理整治有没有起到作用?出租车的服务水平是否得到了提高?对此,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议价拒载乱象屡禁不止
近日,记者来到太原市火车站。火车站周围市民反映,在汽车站、火车站附近存在不少进行拼客议价的出租车,并且不打表,漫天要价,强行拼客,将本来只需十几元的路程抬高到四五十元。
“前几天我想从五一东街打车去青年路,问了三四辆停在路边的出租车,有的司机问我要去哪里后却又找借口拒绝,有的司机直接甩下一句‘不去’,态度恶劣。”市民曾女士对记者说,“这些司机都是等着拉从火车站出来的人,问他们多要钱。”
记者又前往迎宾汽车站、太原汽车站等地一探究竟。果然,这些地方均存在出租车议价拼客等违规现象。山西大学一名大二的学生小徐对记者说,在他们学校门口也经常可以看见很多等着“宰”人的出租车。
除了议价和强行拼客外,出租车拒载、车难打的现象也仍然存在。
据记者调查,出租车拒载最常见的理由就是“加气不顺路”或“交车”,最容易集中在高峰期时段和修路堵车路段。
目前,太原市客运办也在太原市展开了打击非法营运的专项整治活动,整治不容乐观的行业现象。既然有了新条例,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大大加强,为什么出租车行业的乱象仍屡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