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汽车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中称,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汽车市场秩序,要求各地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行政执法与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手段相结合,以加强汽车市场监管,提升汽车产业发展动力。
由于汽车产业链长、面广、涉及多个部门,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机关综合运用《公司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负责汽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查处无照经营、监督处理汽车市场合同违法行为。对于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虚假广告宣传、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

同时,工商总局还指示各部门坚持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法治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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