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3年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正式实施。一年过去了,原本被看成“福利”的退换货、修车期间提供备用车等规定,实施如何——
退换货:“一般走不到这步”

按照汽车三包法规规定,“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以及一些主要零部件在规定的维修次数仍无法修好等多种情形下,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
但记者在北环汽贸中心的多家4S店采访发现,在实际执行中,几乎没有车主能按照上述条款来进行退换车。
“厂家在质量管控等方面是比较重视的,所以真的说有那种35天都修不好,同一个问题修5次都修不好,主要部件两次搞不定的情况实在太少了。”一家日系品牌的售后负责人说,类似这样的问题,一般就算是严重的维修问题了,“一般厂家对于这样的难题,会派出技术人员到店指导,内部系统也会发动全国的4S店维修人员‘会诊’,至少到目前为止,我很少听说怎么也修不好的情况。”这位负责人说。
出现因“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主要部件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而提出退换车的情况,发生几率比较小。“如果出现严重的维修问题,一般厂家也会派出技术人员到店指导,所以不太可能出现屡修不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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