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要求地方放开房地产经纪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北京市发改委昨日表示,将严格贯彻和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地方放开这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要求。
针对备受关注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放开,专家认为有一定的合理性,符合政府通过提高机动车用车成本来调节机动车保有量的大思路。但具体执行中需要出台配套政策,即使放开了最高限价,政府也要出台具体的定价指导规则。
北京居住区停车费多年未涨

记者查询发现,北京住宅小区的停车收费多年未涨。2006年,《北京市居住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实行,对居住区停车收费标准予以明确,其中,小区地面临时停车1元两小时;小区地下临时停车费由过去每小时2元降至不高于1元,并且规定小区停车第一小时免费。该收费标准一直沿用至今。
此次国家发改委通知中,表示将指导地方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
据了解,目前北京住宅小区除地下长期停车,其余均由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有市民担心,未来价格放开,可能会导致经营管理方漫天要价。
对此,专家建议,政府要出台定价指导规则,并严格市场价格的监管。
专家表示,停车费并不是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单方面说涨就能涨的,必须要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或开发商双方协商,由双方约定。小区地面停车位权属是归小区业主所有的,开发商不能以盈利为目的收取停车费。放开了这些价格与收费项目,也标志着物价部门将事前审批改为了事中事后监管,应该对停车收费进行更严格的监管。
官方称业主可选聘收费低的物业
对于商品房物业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可以由业主委员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服务质量好、收费标准低的物业服务企业。
国家发改委表示,此举可以鼓励市场通过竞争提供质优价廉的多样化服务,拉动消费,促进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商品房物业费实行的已是市场定价。北京将定期向社会发布物业服务成本构成,引导物业服务的供需双方自主议价。
针对另一个广受关注的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昨日,北京一家大型房产中介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委曾与部分中介座谈,市发改委明确表态过同意放开中介费的价格标准,但几家大型中介不得利用市场垄断操控价格。
1 是否会导致“漫天要价”?
对于如果放开价格是否会导致个别服务机构漫天要价,引起价格上涨,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发改委明确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三项具体措施,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另外,也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有关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长期关注停车问题的北京市政协委员朱良表示,价格由谁来定,是物业还是业主委员会,这个在法律上需要一个界定。如果是业主委员会定,怎么定,全体业主表决还是业主委员会来定,这些都需要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以避免漫天要价现象的出现。换句话说,即使价格放开,也需要有政府指导性和程序性的规范。朱良认为,具体的定价中可能会有争议。例如没有车的居民可能会愿意定高价,再把车位转租出去。
交通专家、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副院长陈艳艳表示,小区停车涉及所有业主,价格增加增值出来的钱,应该有利益的再分配。例如改善小区的环境、新增小区设施等。定价之前,物业或者产权单位需要跟业主协商,包括具体价格、收益归属、去向,都要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