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根据当前油价情况,并报经市政府批准,本市自2015年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1元/运次,出租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由于将对全市出租车计价器进行调整,1月15日至1月21日定为过渡期,期间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已调整计价器的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未调整计价器的仍按现行政策执行。1月22日全部完成本市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工作,本市所有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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