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岛环保分局联合隐珠、张家楼、铁山等街道办,对全区小橡胶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未自行关停的44家橡胶轮胎企业,处以罚款并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
2014年,黄岛发布《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违规小橡胶轮胎企业的通告》,在全区范围内依法关闭违法违规小橡胶轮胎企业。2014年12月31日前,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无相关证照或证照不全的橡胶轮胎生产企业必须自行关停,并做好污染物处置等相关手续,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为加强对立案处罚和责令关停企业的后督察力度,杜绝小橡胶企业违法生产侥幸心理,1月31日22:00-24:00,黄岛环保分局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夜查。
本次检查出动6名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已责令关停的小橡胶轮胎企业16家。检查中,发现有3家企业利用夜间从事加工作业,且现场无污染防治措施,废气直接排放,异味明显。对此,黄岛环保分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其实施强制关停,依法停止供电供水,并依法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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