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车税款缴纳将更合理。自2月起,我国一系列法规实施,包括《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办法》),汽车购置税缴纳将参考市场价格征收,不再单一参考厂家指导销售价格,消费者或将受益。与此同时,儿童安全座椅将纳入强制检验检 疫范围,强化儿童安全座椅的建议强度。
购置税纳入经销商价格体系
《办法》规定,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在最受关注的计税价格方面,《办法》指出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确定。
不过,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办法尚未最终制定发布。
新《办法》与老版本相比,最大的区别便是完善市场价格的动态管理,加入了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这意味着,除了车企公布的车辆指导零售价,车辆在终端销售的价格也纳入了参考范围,进一步完善了参考价格的实际意义。消费者在缴纳购置税方面,可得到一些实惠。
与 此同时,新《办法》规定了三种退税情况,扩充了退税的范围。其中包括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在此之前,车辆购置税仅限于“因质量原因、公安机关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情形”。
也就是说消费者今后无论何种原因退车,均可申请退还购置税。不过,具体的退税金额标准,是自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不足一年将全额退还。
强化儿童安全座椅检验
除了在税务政策有所变化之外,在汽车配件安全领域,我国则强化了儿童安全座椅的检验强度。
据质检总局与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和商品编号联动调整公告,将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增设进/出境检验检疫监管要求为“A/B”,即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调整自2015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