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一方主动承认全责,那么是否还需要事故认定书呢?这个问题并不简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事故认定书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法律文书,它对于事故责任的划分、事故赔偿的计算以及后续的法律程序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一般来说,即使一方主动承认全责,也应该进行事故认定,以便于明确责任、保障权益。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主动承认全责的一方可能不需要事故认定书。比如,双方在事故发生后自行协商解决了事故,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且双方都对协议内容表示满意,那么此时就可以不再进行事故认定。另外,在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中,双方都认为责任明确,也没有争议,也可以不进行事故认定。
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仍然建议进行事故认定。因为事故认定书不仅可以明确责任,还可以作为后续赔偿计算的依据,同时也可以避免因责任划分不清而引发的纠纷。
综上所述,对于对方认全责的情况,我们建议还是进行事故认定。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避免因责任划分不清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同时,对于一些轻微事故,双方也可以协商解决,避免过多的程序和时间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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