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车辆是在婚前购买的,并且仅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这辆车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进行分割。这意味着离婚后,女方完全拥有车辆的所有权。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男方也有申请撤销赠与的权利。例如,如果男方因购车给自己带来经济困难,他可以提出申请。此时,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相反地,如果车辆是在婚后购买的,那么它一般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现行法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无论车辆是以哪方名义登记,它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

然而,关于夫妻个人财产的问题也需要注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如果能提供银行交易流水单、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购车款项来自个人财产,那么这辆车可以被认定为属于购车者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也不会被鉴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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