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系安全带:驾驶人未按要求系好安全带,驾驶证一次记1分。
2、未佩戴安全头盔:在驾驶摩托车时,未佩戴适当的安全头盔,驾驶证一次记1分。
3、超载:驾驶载货汽车时,超过允许的总质量,但未超过30%,驾驶证一次记1分。

4、超尺寸:驾驶机动车时,载货汽车的长度、高度或宽度超过相应标准,驾驶证一次记1分。
5、不使用规定灯光:在驾驶机动车期间,未按照我国法律法规要求使用规定的灯光,驾驶证一次记1分。
6、违反禁止标志或禁令标志行驶:在驾驶机动车期间,违反道路上的禁止标志或禁令标志行驶,驾驶证一次记1分。
7、改装车辆上路行驶:驾驶人对已登记的机动车进行结构、构造或特征的改装,并在公路上驾驶该改装车辆,驾驶证一次记1分。
8、不遵守会车、掉头或倒车规定: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会车,或者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行驶时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掉头或倒车,驾驶证一次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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