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凡是2011年1月1日起新购置并注册登记的汽车须到我市相关核发地点申请核发绿色环保标志。
据了解,机动车绿色环保标志,简称“绿标”,是对符合国家规定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的一种证明。与之相对的是“黄标”,是对尾气排放较严重机动车的一种区分。

今年11月26日,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共同出台《关于核发河池市新机动车环保标志的公告》,公告要求:对于新购置、初次注册登记的汽车,符合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环保达标车型的,需要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复印件、公安车管部门颁发的号牌证明复印件及机动车购置发票,并带上原件,到核发地点申领绿色环保标志。对于2011年1月1日起新购置并已注册登记的汽车,需要提交汽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其中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期须进行汽车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还需另外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单。所有申领车辆均需填写《机动车新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申请表》(可在河池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据悉,本次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时间从2012年11月26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止。2013年2月1日起,除对新购置、初次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免费发放环保标志外,其余所有机动车均需经环保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环保标志。本次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免收工本费。
环保标志核发地点为:河池市华恒机动车环保检验有限公司业务大厅(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东路65号)、河池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河池市百旺开发区东江收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