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日益普及,而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日益突出。昨日,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和消委会法律顾问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冯雪云律师,共同探讨了购车过程中存在的消费陷阱。

邓国平提醒消费者,定金易下难退,退定必须有充分证据证实车行违约行为。消费者必须充分考虑自身的需要,货比三家,再签订订车合同或协议。
购车定金难退最为突出
临近年底,汽车消费市场相当红火。记者从市消委会了解到,今年汽车消费纠纷增长明显,特别是五一节后,汽车消费纠纷成为投诉热点。
据统计分析,今年汽车消费纠纷主要反映在:购车定金难退、合同约定不清、故障多次维修、新车改装引发安全事故、新车瑕疵翻新五个方面。其中,购车定金问题最为突出,消费者提出退定的理由主要是车行逾期交车、口头承诺的交车时间或配置等约定不兑现、贷款未获批准、悔约等。
大部分退订难获支持
接到类似订金纠纷,市消委会将如何处理?
邓国平说,订金是把双刃剑,不管是对车行还是消费者都对促成交易具有约束力。是否支持退订,其主要依据是车行是否存在违约行为,而且消费者举证车行的违约行为必须要有真凭实据,也就是能在购车合同或协议等有效证据体现车行有违约。
“大部分退订难获支持,原因是消费者缺乏合同意识,与车行的车款、交车时间、重要配置等约定仅仅是口头承诺或君子协议。”邓国平说,配置约定模糊,比如皮座椅、车灯等,口头承诺未兑现,无法举证车行违约行为,是导致消费者难退订的重要原因。
另外,冯雪云提醒消费者要注意的事项是,市场上约定的订金有一定的定“定金”和言字旁的订“订金”区分,一定的“定金”适用《合同法》定金罚则,消费者违约被没收定金,车行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言字旁的“订”,按约定的违约责任执行,未有约定的,协商处理。
消费提醒
明确约定重要事项和违约责任
消费者应该如何避免掉入陷阱呢?邓国平为消费者支了几招。
年底部分车行趁机推销库存、积压的旧款车,在此消费者要谨慎提防。首先,消费者理性消费,勿轻易下定。定金易下难退,退定必须有充分证据证实车行违约行为,消费者下订前,必须充分考虑自身的需要,货比三家,再签订订车合同或协议。
其次,要有合同意识,明确约定重要事项和违约责任。订车合同必须约定交车时间、款式、重要配置、付款方式、特殊约定,以及明确违约责任。比如,贷款购车的,应在合同约定贷款未获批准时如何处置定金。
此外,关于车辆改装,必须在合同约定或签订补充合同协议。车辆有改装,消费者必须要求车行在购车合同或以补充协议约定,明确改装的部件、方式等,保证改装后车辆的质量和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