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络上盛传一条消息:如果不在2012年内处理已有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元旦过后将按照积分新规定处理。对此,记者到烟台市交警部门进行了求证。民警解释,网上的说法不准确,在2012年年底前的交通违法,应按修改前规定执行扣分及罚款标准。
烟台市交警支队第一大队的赵警官拿出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有关文件,解释说网上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根据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驾驶人在2012年内以及之前出现的违法行为记分依然按照之前的规定记分处罚。只有2013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行为,则按照新规定记分处罚。”赵警官介绍,最近有不少市民打电话来咨询此事,说的最多的就是关于闯红灯的处罚。“市民积极来处理交通违法信息,我们很乐意服务,但希望大家不要轻信传言,太过慌张,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前来处理违章行为,没必要都挤在年底。”赵警官说。
此外,交警还就几种常见交通违章对新规进行了解读———

接打电话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影响发现和判断、处置能力。按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
为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按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闯两次红灯达到12分属于累计记分达到满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因此,闯两次红灯就会被吊销驾驶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网友投稿及网络整合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