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收到重庆市财政局(渝财企【2012】843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拨付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工业稳增长专项资金的通知》,为激励公司增产增销,按照市政府批准的《2012年稳增长奖励方案》,拨付公司2012年工业稳增长奖励基金4,000万元,作增加"补贴收入"处理。此外,根据财政部文件(财企【2012】383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资金预算(拨款)的通知》,公司应收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资金2,284万元,作为研发"费用性支出"性质处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上述财政补贴资金6,284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述补贴资金将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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