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第123号、124号令已经于1日全面正式实施。3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了解到,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将加大宣传教育和对相关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让新规定短期内在我省高速公路范围内得到推广和普及。
据介绍,2013年元旦放假期间,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下属各大队在主要站口加强了新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对于因恶劣天气造成的号牌被污损(未及时清洗)、牌照固封装置不齐全等轻微“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在对驾驶人进行口头警告后给予放行。对于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等严重故意交通违法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
由于在元旦假期我省发生了大幅降温及降雪天气,导致学生流、探亲流、返乡流叠加,车流量及客流量增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压力骤增。交警部门广泛使用执法记录仪,并为巡逻民警配备摄像及照相装置,对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进行有效记录,对发现的占用应急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排除交通隐患,确保交通安全与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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