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一月一日开始,史上最严格的交通法规已经开始实施与执行。在这些越加严厉的条款中,明显会对人们的交通意识有了不小的触动。同时也因为执行层面的难度、使具体条款引发了不小的争议。像对于黄灯的通过问题,就连最具体的执行部门,似乎也有着意见不统一的差异,这在消费者认识方面,也就更加难以明确了。如此一来,就会让消费者更有摸不着头脑的感觉。
就拿具体到执行层面的"闯黄灯"处罚问题来讲,这一次相关的交通法规,显然在原来的基础上,更加严厉了许多。不仅在执行中严格按闯红灯进行处罚、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为了维护交法的的权威,也要对一些执行机构中,稍带些人性化执法的认识大加抨击!可想而知,这样的新规未执行,已经出现了很大程度上的值得商榷余地。像"闯黄灯"的硬性一刀切是不是值得商榷、法规的严厉该不该直接指向故意违法者,这都是需要进一步在执行过程中应该有侧重的问题。所以,新法规严厉了应体现在哪、又该如何让消费者心服口服,这恐怕才是问题的关键。

"闯黄灯"强硬一刀切会凸显啥问题
针对消费者有意无意的"闯黄灯"问题,新交规有必要先明确闯与无害通过的界线与关系。那就是,首先要分清面对黄灯是加油快行、还是在意识到警示的情况下更注意路面情况的行驶,这就有了很明显的态度意义上的区别。至于,深圳交警方面对于黄灯正常通过的不处罚,想必还是本着黄灯警示通行的原则进行的人性化管理,其用意无碍乎就是对非故意"闯黄灯"行为网开一面。否则,在黄灯出现的情况下,不仅会容易造成成都黄灯情况下的四车接连追尾现象、也同样容易出现公交车等公共设施车辆的人员受伤等一系列问题。由此,向广东交管局推出的深圳做法违背科学直说,显然是有些牵强的,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带有着为严厉而严厉的意味。如果按照他们所说的要求一律强行处罚的话,很容易就会造成硬性一刀切的新问题。
其实,针对黄灯的警示作用,不用多说也会让广大消费者意识到,这是即将停止通行前奏,如果还要将这样的问题,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实施办法以及给出一种人性化的管理方式的话,显然就会因黄灯问题带来一些列更大的影响。别的不说,我们周边的国家,虽然在建立与执行交通管理问题上都要比国内严格许多。但对于黄灯的管理,还是要分轻重缓急来管理与处罚的。像新加坡就曾在接近十字路口的停车线上,提前三十米就会每隔十米画出一条箭头线,用来判定黄灯通行的责任关系。如当灯信号变黄的时候,如果汽车恰在第二个、或第一个箭头上,此时的通过不属违法。相反,如果出在第一个箭头上时,再强行通过就会按闯红灯处理。这样的人性化标识,不仅可以让司机有更大的反应余地、同时还对法规严格的执行、有了必要的保障,这恐怕才是人家交通秩序能够最好的关键所在吧。反观国内,一些硬件设施不齐全不说,还在很多方面出现了一条路集中限速的标识,这样的不同意却是会令执法者和消费者大为不解的。如果存在着这些问题,还要去硬性的一刀切处罚黄灯通过问题,这显然是非常值得深思的。
新交规的严厉应体现在对故意违章的行为上
至于新交规的严厉,应该体现在哪里的问题,显然是各个环节有各个环节的看法。就这一点而言,新交规的出台与具体执行,就应当引发全社会的思考。这是因为,新交规越来越严厉的处罚,已经让广大消费者情感上有吃不消的感觉,同时人们也常常会顾虑,新交规会不会也要"刑不上大夫",这恐怕才是最令新交规能够及时给出说法的关键问题。毕竟,无意识违章与故意触犯交通法之间存在本质的区别,所以,新交规的如何认定与处理,才是最为关键的新问题。
对于新交规的严厉也好、惩处的力度强化也好,都是为了给交通带来一个新的秩序。在这种情况下,所体现的执行力度,首先就需要令人信服的执行与自觉自愿的遵守,这才是能够彻底体现新交规原则的根本所在。如果有了新交规,还会出现特权车"横冲直撞"现象、还会有极少数人视法规于不顾,不仅会严重挑战新法规的权威、更能在普通消费者心目中引发新法规"不上大夫"的问题,这恐怕才是新法规要想服众、必须有"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魄力,这才能够让新法规进一步落实好的关键。另外,在具体的执行方面,那些靠法律严格而跟风涨价、设置钓鱼执法的新问题,同样也是不符合新法规建立和谐交通秩序初衷的,这就更需要比对社会大众更严格的管理方式加以制止,才是能够形成上行下效的至关重要问题。
客观地讲,新法规的出台,是为了给社会一个广泛遵纪守法、并谋求新交通秩序的重要信号。在这种情况下,它的执法力度以及执法水平如何,不仅涉及到新交通法规的建设、而且涉及到消费者能不能自觉自愿遵守的问题。就以黄灯通过违法不违法的问题而言,显然是需要再进一步思考与界定的新问题,绝不可以生硬到没有余地的程度。换句话讲,如果这样的法规来了、却让人性化管理走了、甚至让消费者的幸福指数走了,那才是最不符合广大消费者意愿的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