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中的车辆在路口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本是一个简单问题,最近却变得异常“复杂”起来。先是实施新版交通管理法规,其中一条闯黄灯的罚则尤其引人注目:闯黄灯者将遭到一次扣6分的处罚,被公众戏称为“史上最严厉交规”;后是此法规文本本身遭到来自包括法律界、学术界以及普通驾驶者等方面的全面否定,称其不合法者有之,证其违背科学者有之,怨其不人性者有之,闹得沸反盈天;最后,以立法者出面说闯黄灯“暂不处罚、只以教育为主”而告一段落。九曲十八弯,让人啼笑皆非。

一个简单话题,是如何演变成这样一场席卷全国各地、震动“朝野”“上下”的复杂角力的呢?笔者以为,恐怕还得从矛盾双方对交通管理的期待的冲突上去找线索。
在立法者和执法者看来,新版交规的出发点是再简单不过的:为了遏止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带来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不惜动用严刑峻法来治理那些违法行为,其最大的期待或者说目的,是为了维护公众的安全,还道路交通以秩序。在普通公众看来,政府相关部门维护交通安全的初衷没有错,但是在如何更科学更人性地立法和执法上,却依然存在重大问题。
这就是双方矛盾的主要来源:立法者和执法者的目标,仍然停留于简单的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而公众的期待,已经超越了安全而进入到“更科学更人性地维护安全”的层级。方枘圆凿,双方的期待已然全不对路。
“闯黄灯”这个交通管理上的寻常话题,突然成为公共议题,实质上正是折射了中国公众在享受汽车文明过程中对包括交通安全在内的期待的阶段递进。道路上汽车稀少、没有信号灯的年代,很少有人关注交通安全,更没有多少人关注闯黄灯;填街塞巷的自行车被汽车取代、开车的个体绝大部分不再只是专业的司机师傅的时候,交通路口的“不规矩”行为就多了起来。在此背景下,如何解决“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怎样面对公众情随境升的期待,无疑是摆在交通管理者面前的一道复杂考题。
用严苛的法律来震慑和制止闯黄灯,自然就制止了闯红灯,也必然比不治理要更安全。但是,这个做法本身只是把对闯红灯的执法往前提了而已,并没有充分满足公众对交通安全管理的新的期待——更科学更人性。可以说,在部分交通管理者的头脑里,保障交通安全,仍然只是“加强立法”和“严格执法”这么简单。当然,从骨子里看,立法者和执法者追求的简单,只是他们自身工作过程的简单,不是百姓期待的简单。双方期待不对称,不出矛盾从怪。
笔者相信,经过这一次左支右绌的窘迫和被迫“暂缓执行”之后,相关立法者和执法者应该会思考:看似简单的“黄灯问题”,其实不是在立法和执法工作过程追求“简单化”,而是要通过自己执政细节中的“复杂化”——比如充分而科学的论证,细致而广泛的宣传,贴心而服人的执行——以换取公众在守法过程的简单。
“黄灯问题”不是笑柄。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公共部门为民服务的努力什么时候变得自觉地“复杂”了,驾驶者日常的交通从会顺理成章地变为“简单”。这是“黄灯问题”回归简单的基本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