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窗口审核,马鞍山市向今年1月31日前申报的报废车主或报废车所属单位发放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212万元。
据了解,2012年报废汽车的补贴政策,针对农村客运车辆的标准没有变化,而针对城市公交车和重型载货汽车的补贴标准更加细化,如增加了对车长和乘坐人数的限制,增加了对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和车型的限制。据统计,2012年,马鞍山市老旧汽车报废补贴工作共审核通过老旧汽车138辆,其中,农村客运车辆52辆,重型载货汽车43辆,重型载货-半挂牵引车4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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