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记者从湖南省军区警备处获悉,即日起至年底前,该处将分两个阶段,九个步骤,组织省军区警备办和长沙、衡阳、株洲、怀化、张家界5个警备司令部统一开展“常态化打击假冒军车和整治豪华军车”专项行动。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除担负军事保障任务的军地联合办事机构和经军队各大单位发文批准使用军车号牌的单位外,一律不得使用军车号牌;已悬挂军车号牌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务必于3月20日前退还发放单位;严格按标准配备车辆,严禁在奔驰、宝马、保时捷、玛莎拉蒂、捷豹、陆虎、辉腾等豪华车辆上悬挂军牌;加强对省军区部队车辆和司机的管控,严禁将军车停放在星级宾馆、高档饭店、娱乐场所和旅游景点等场所;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违规使用军车号牌的通知》(湘办〔2006〕50号)文件抓好监督检查。对违纪单位主要领导和违纪者本人,纪检监察机关要视情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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