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交警支队五大队在涉牌涉证统一行动中,查获一辆套用夏利号牌的白色宝马车,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后处以其2000元罚款,并记12分。
15日15时40分许,交警五大队勤务三中队民警在唐山北收费站检查一辆京牌白色宝马车时,发现其所用“京P”号牌系一辆红色夏利车所有。据驾驶人称,该车刚买不久,车牌系从朋友处借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该驾驶人处以2000元罚款,并记12分。
交警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新车在没有办理机动车号牌前可以申请办理临时牌照,不办理临时牌照上路是违法行为,可处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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