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广州实施非本市籍载客汽车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草案, 最近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听取部分交通和法律方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有交通专家认为,区域错峰限行符合广州及珠三角发展需要,早“限”比晚“限”好。对于交通和法律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会认真研究,不断完善和优化限行的相关方案和措施。
区域错峰限行
具有合法性

张永华教授表示,广州市政府实施非本市籍载客汽车区域错峰限行措施,是对广州市中心城区上下班高峰期交通拥堵这一客观事实采取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具有必要性。在本市交通出行需求与道路资源矛盾日益扩大的情况下,不采取本市居民上下班交通高峰时段限制非本市籍车辆进入市中心区的行政措施,恐难保障本市居民上下班高峰期正常的交通秩序,不利于城市的正常发展。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因此,广州市实施区域错峰限行的措施是合法的。
张永华教授还说,限行毕竟是一种影响公民驾车出行权利的行为,要将对大家的影响降到最低。目前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强化交通换乘的便利性,体现人性化管理;二是要为广佛“候鸟族”提供停车便利,方便他们上下班换乘出行。机动车的增长与道路资源的短缺矛盾,是一种可能长期存在的矛盾,城市中心区不可能无限拓展,短期内采取限行措施减少交通量,是依法采取的缓解拥堵的必要措施,但是,治理交通拥堵是一个系统工程,建议政府全面梳理、综合解决,促进治理交通拥堵可持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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