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起,北京动用罚款方式处罚“中国式过马路”,截止当日下午四点整,北京市交管局已开出2万张行人违法罚单。交管部门表示,目前,罚款方式先针对不听劝阻、带头硬闯红灯的行人。
公安部于去年12月2日推出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时,将行人闯红灯列入今后重点整治内容之一。但据记者现场查看当日情况而言,并不是每一个路口都有交警执勤,大多数行人依旧对红灯视而不见,处罚闯红灯首日效果不佳。

“实际上,交管部门对行人闯红灯等行为进行罚款早就存在了。”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王长君告诉记者,2004年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北京目前仍然采取的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这意味着,对于听从协管员、交警劝导的行人和自行车,是不会进行处罚的。不过,在执法的过程中,只有警察具有执法权,交通协管员只能劝导。
王长君介绍说,欧美国家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家庭普及汽车,机动化经历了40年,行人安全意识也经历了逐步提高的过程。我国进入机动化才短短十几年,很多人还不适应这一变化,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给慢行者更多通行权,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而对于服务型政府职能机构而已,一些路段确实有在工程技术上改进的必要、路口规划设计、信号灯的‘相位’和‘配时’、该路段的人流量,经过该路段行人的特点等等因素都应做考量。此外一些业内人士还提出,交管部门应多采取引导性办法减少行人闯红灯,比如在路口增加协管人员、志愿者,增加交通安全提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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