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地交警支队,对逾期未参加检验的大中型客货车辆、未审验驾驶人及违法记满12分驾驶人信息进行登记,并在互联网站和媒体发布公告进行告知,督促尽快进行检验。每月要告知不少于4次,告知率要达到100%。
从4月起,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本报联合设立“交通警示台”,对于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定期予以曝光。本期是第五期“交通警示台”,长春交警针对大中型客货车的三种交通违法情况进行警示:逾期未检验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逾期未检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本期共计警示300条违法信息。

交警支队提醒超期未审验的驾驶人及车辆,请速到车管部门完成审验,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请从速接受培训及补分。另外,交警支队公布的警示信息中,由于数据更新问题,可能存在极少数机动车、驾驶人信息与现状不符的情况,请予以谅解,并请致电0431-87667700,交警部门将进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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