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省交巡警总队获悉,全省正在开展为期8个月的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专项整治行动,10天来,共查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千余起。据了解,党政机关公车若占用应急车道,除按规定接受处罚外,交管部门还将抄告其单位纪委。
本月1日起,省公安厅联合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在全省高速公路集中开展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专项整治。省交巡警总队一位负责人介绍,在所查处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中,比较常见的是社会车辆把应急车道当成"超车道"。而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会直接造成救援通道堵塞,加剧交通拥堵,甚至延误抢救时机。

据了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将被罚款200元,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对于不听从现场民警劝阻,强行占用应急车道的,可以按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公安交巡警部门将在依法处罚的同时抄告其所属单位纪委、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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