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潍柴动力发布公告称,基于对潍柴动力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发起人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市投资公司自愿做出不可撤销的承诺: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336,476,400股、74,156,352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自2013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锁定三年,即自2013年4月30日限售期满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挂牌交易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会由公司回购。
谭旭光等24名自然人发起人股东自愿做出不可撤销的承诺:将其各自持有公司的总计56,832,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自2013年5月21日起自愿锁定,锁定期至2016年4月30日止。在该锁定期间,该等股东不会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挂牌交易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会由公司回购。

在锁定期间上述股东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其减持股份所得全部上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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