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5月23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作调整。全文如下:
自5月9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先抑后扬,近日又出现回落,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5月23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5月9日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涨幅很小,涨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网友投稿及网络整合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