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凯出口信用险保费补贴的处理意见》(皖商财函[2013]3号):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外贸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皖政办[2012]33号)文精神,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我省2012年外贸促进政策的通知》(财企[2012]691号)规定:对投保企业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实际缴纳保费给予50%比例补贴。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出口信用保险补贴1577.82万元已于近日到账。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公司已将上述政府补贴计入2012年度营业外收入。该笔补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利润产生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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