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30万元买来的SUV,还在保修期内,却在熄火6个小时后离奇自燃。由于事发时间正在除夕夜,车辆自燃的原因,引发了车主与4S店、厂家之间的激烈争论:“元凶”究竟是质量问题,还是烟花爆竹?事情虽然过去几个月了,但一直无法解决。上周三,本报“汽车路路通”热线接到了义乌人陈先生的求助电话。接到投诉后,记者也请教了多方人士,试图解开这个谜题。
熄火6小时

车子烧毁了
对于陈先生来说,2013年的春节可能将成为他最难忘的一个年。2月9日(除夕)下午6点左右,陈先生开着自己的车,回到了自己位于义乌后宅街道的家。2月10日凌晨,楼下传来尖锐的警报声。“当时我就想,不会是车子遭贼了吧?”当陈先生从窗口探出头去,他被眼前所看到的惊呆了。“车烧起来了,车头上全是火!”
陈先生跌跌撞撞跑到楼下,可火势已经无法控制了。后经消防队全力扑救,大火被扑灭,但车辆的前部几乎完全被烧毁——原本黑色的引擎盖已经被烧成了焦黄色,发动机舱也被烧空。“事实上,它已经报废了。”陈先生告诉记者。
这辆车,是陈先生于2010年5月19日在义乌购买的。算上购置税与装潢,陈先生一共花了约30万元,车辆的保修期5年10万公里。自燃时,车辆的行驶里程为8万公里左右。这也意味着,车辆尚在质保期内。陈先生还告诉记者,车子一直在4S店按时保养,且未经过任何改装。甚至自燃前的10天——也就是1月31日,车辆刚在4S店做过8万公里的保养。
两份结论不同的
消防认定报告
花了30万元,才开了3年的车,却在停放时起火报废。对于其中的原因,陈先生当然想弄个明白。车辆自燃当天,陈先生就打电话给自己买车、保养的4S店。可当4S店派人来查看过现场后,认为“车辆自燃,非质量原因引起”。
对于4S店的说法,陈先生无法接受。因为如果真如4S店所说,车辆自燃造成的损失,就得由他一个人承担了。根据二手车商的估价,陈先生的车在自燃前,二手车交易价大约在20万元左右。“一句非质量问题,就把责任撇干净了,可能吗?”陈先生说。
就车辆自燃的原因,双方决定请相关部门调查。2013年3月末,义乌消防大队做出认定,认为陈先生的车“不排除放火、不排除烟花爆竹、不排除车内电气线路引起火灾”。这份报告,陈先生拒绝接受。2013年4月,陈先生找到金华消防支队,要求对车辆自燃原因重新认定。2013年5月初,金华消防支队撤销了义乌消防大队之前的认定,认为车辆起火原因“可以排除吸烟、放火、烟花爆竹引起火灾,不能排除车内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就是这样两份不同的消防认定报告,引发了车主和4S店、厂家间的争论。陈先生告诉记者,当他拿着金华消防支队的火灾认定报告,找到4S店和厂家时,对方拒绝与他沟通。“事情已经过去3个多月了,被烧坏的车还停在那里。我被拖得实在没辙了,只好来找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