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8日公告,公司接通知,第一大股东海南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海南汽车”)于6月5日与其控股股东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海马”)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约定上海海马吸收合并海南汽车。吸收合并后,海南汽车解散并注销,其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等)、负债以及人员、业务等均由上海海马承继。
公告显示,本次吸收合并前,海南汽车持有上市公司4736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8.8%;吸收合并完成后,海南汽车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上海海马将直接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由于上海海马的一致行动人海马投资持有上市公司6.36%的股份,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两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5.16%的股权。因此,本次吸收合并需要获得证监会豁免上海海马全面要约收购股份的义务。吸收合并后,海马汽车实际控制人仍为自然人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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