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备摇号资格的王先生欲以6万元的价格,通过一家公司买购车指标,并交了4万元定金。但是两年后指标还是没到手,王先生起诉要求对方返还8万元。近日,丰台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先生起诉称,他从河北来京后,赶上购车摇号政策实施。由于当时不具备参加摇号的资格,他找到北京一家商贸公司。双方经过协商,口头约定由商贸公司为他办理一套北京市购车指标,他为此须向商贸公司支付6万元。2011年12月,在他向商贸公司支付了定金4万元后,双方约定待车辆行驶证办理完毕后,再行支付剩余的2万元。
王先生表示,虽然自己多次联系商贸公司,催促其尽快办理,但是商贸公司至今未予办理。他认为,商贸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应当解除合同,赔偿他损失。为此,他要求商贸公司返还8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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