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85万儿童死于交通事故,这一触目惊心的数字,让“立法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降低儿童乘车伤亡率”呼声再起。一边倒的社会舆论也为立法造势,但出台法律和行政法规并非朝夕之间一蹴而就,执行落实困难重重,部分地方先行试点、分阶段实施似乎是大势所趋。

分阶段、分区域、多渠道推进
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想要推进儿童安全座椅的普及方式很多,各有优势和不足,哪种方式更为现实可行?
“推动国内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应坚持多渠道、同步推进的原则”,“儿童安全乘车”工作推进办公室秘书处潘增友认为,应将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精神为基本依据分步骤实施,首先在接受度较高的北上广等地试点实施地方性法规,时机成熟时再以行政法规的方式在全国推行,比较理想、一步到位的是最终能够写入《道路交通安全法》。
这家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联合相关机构组建的机构成立一年多来开展了大量的立法可行性调研工作。不过,通过法律或行政法规推动全国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程序极为复杂,需要等待漫长的时间。在此期间,为尽可能减少儿童在交通事故中的伤亡,相对简单快速的地方立法成为一种现实的选择。
“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方面可以减少儿童乘车伤亡,另一方面可以为在全国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积累和总结经验,并起到示范作用,为全国强制使用营造更好的环境”,潘增友解释并介绍了各种立法方式的优劣。
政策短期时效性强但无强制力
国家政策是国家或者政党为了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和任务制定的国家机关行动准则,是为改革某一领域出现的缺陷和问题而推出的。另一方面,政策更像是为实现某一目标而制定的引导和规划,不具有强制力。
“国家政策不适合推行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潘增友表示,长期保障儿童乘车安全,不是一种短期的政策导向,与政策的非稳定性和非强制性相冲突。
法律力度强但难度大时间长
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为宗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立法目的与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非常契合。
法律的优势在于具有国家强制力保障,触犯法律,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但劣势也很明显,制定和通过专项法律的程序多、难度大、时间长。
法律的修订牵涉面广,制定过程中需要广泛的调查和研究,考虑地区性差异,立法的技术难度也比较大,因此法律从开始制定到实施所需时间较长。据介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从开始制定到最后实施,经历了将近十年时间。
从国外司法实践来看,也往往是采用制定法律的方式。据统计,目前欧洲、美国、加拿大以及日本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颁布儿童乘车安全的相关法规,要求儿童乘车时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