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重型吊车突然侧翻,砸坏路边的一辆宝马。事发后,宝马车主拒绝挪车。事发两个多月后,事故现场仍在。记者昨天获悉,吊车所在公司将宝马车主诉至法院,要求宝马车主挪走车辆并赔偿损失10万余元。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2013年4月7日9时30分许,天润鸿业公司工人驾驶吊车在朝阳区金盏乡金盏嘉园由北向南行驶中侧翻,砸向停在路边的一辆宝马。交通队认定该公司负全部责任。天润鸿业公司表示,该公司与高先生协商挪开事故车,对宝马车进行维修,并联系吊车来到事发现场。但高先生以赔偿问题没解决为由,两次拒绝。天润鸿业公司起诉,以作业车长期搁置无法继续使用造成了损失为由,要求高先生不得妨碍其挪车,并按作业车闲置损失2400元/天索赔10.32万元损失及已支付的吊车费用4000元。
对于缘何迟迟不挪车,宝马车主高先生称,在赔偿问题没解决之前,他是不同意挪车的,所以一直保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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