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几天接触到的种种信息看,国家环保部要和公众开一个大玩笑。
这个玩笑是关于重型车实施国Ⅳ排放标准日期有可能再次推后的。之所以说是玩笑,一则因为这个实施日前已经一推再推,二则重型车实施国Ⅳ排放标准应该已经在这周一实施。
因此,这是一个一点都不好笑的玩笑。

关于重型车实施不同排放标准的日期,是由《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测量方法》(GB 17691-2005)规定的。在2005年时,原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GB 17691。其中规定,重型车第Ⅲ、Ⅳ、Ⅴ阶段排放标准将分别于2007年、2010年和2012年的1月1日起实施;但由于种种原因,国Ⅳ排放标准的实施日期先后3次被延后。根据国家环保部2012年1月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的规定,国Ⅳ标准会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回顾过去8年,旁观者觉得,当环保部门在2005年制定出GB 17691这种奇葩规定时,某些事儿就注定会发生。
首先,GB 17691的规定太想当然了。
国标颁布之初,时任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当时曾表示,通过这个时间表,“我国生产汽车的排放控制技术水平差距将由2000年的8年缩短到2010年的5年。”
愿景是美好的,但一个没有办法落实的愿景与大忽悠之间的区隔,其实并不明显。现在回过头看,GB 17691有关排放标准实施日期的设定,就是个笑话。现在看来,环保部门在当初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并没有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甚至多少有那么一些想当然,导致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因为GB 17691中规定的国Ⅲ标准的实施日期推迟了18个月,国Ⅳ标准日期已经推迟了3年半;国Ⅴ啥时候实施,现在还没列入日程。
其次,面对困难,环保部在制定环保政策时避重就轻。
前3次推迟国Ⅳ排放标准的原因,都是因为“车油不匹配”。长期以来,我国在制定排放标准的时候,环保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缺少协调,一直是排放由排放主管部门根据经济发展、国际合作需要等确定排放的步伐,中石油、中石化根据自己产业的发展确定油。
环保部在制定排放规定时不同步确定对应油品的实施日期,仅仅规定汽车企业要达标。没有合格的柴油,重型车的尾气排放怎么可能达标?作为负责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作为相关排放法规的制定部门,国家环保部不可能不知道车油不匹配对尾气排放的影响。之所以如此,完全是它惹不起“两桶油”而已。
“车油不匹配”的问题到现在还没有解决,这也就是为什么从今年年初开始,关于国Ⅳ标准会再次推迟的消息不时在业内出现,而且传得有鼻子有眼的原因。例如在5月初,就有消息说部分整车企业已接到这样的通知:“由于难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提供国Ⅳ排放的柴油,以及用于后处理的尿素供应难以满足”,国家相关部委“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国Ⅳ标准;但从今年7月1日开始,国Ⅲ排放的车型将不再允许上工信部公告”。
针对这个消息,国家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主任汤大钢在5月21日的相关会议上明确表示:“国Ⅳ排放标准不会再推迟”。但仍有很多人密切关注着任何一点有可能不按期实施这一标准的消息。
汤的这个表态并没有遏制住“谣言”的传播。
日历波澜不惊地被翻到7月1日,在此之前,国家环保部并没有发文称延后国Ⅳ标准实施日期。按照正常逻辑,如果没有专门发文推迟,国Ⅳ标准就该按原计划从7月1日起实施。但诡异地是,7月1、2日,仅符合国Ⅲ标准的重型车依然可以在很多地方上牌。这表明,公安交管部门并没有收到来自环保部关于禁止不符合国Ⅳ标准重型车上牌的正式行文。
也正是从7月1日起,关于国Ⅳ标准会第四度推迟的消息,如决堤之洪水,在业界快速蔓延。针对此事,昨天,一位长期从事汽车法规制定工作的老专家给出了这样的说法:“准确的说法应该是,相关部门正在对国Ⅳ标准的实施日期进行讨论”。
环保部,拜托你别再开这种玩笑了好不好?你现在来研究是不是推迟实施?政府的公信力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