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日前明确:针对私家小客车的合乘意见计划今年出台,目前正在深入研究,并表示,对合乘费用的分担,不简单地认为是非法运营。不过,对以合乘名义进行非法运营的也不会手软,将依法处理。
拼车的好处无需赘言。可拼车的一个主要症结或者说政策风险正在于,一旦合乘拼车,私家车主便很可能被运输管理部门视为“非法运营”,并处以巨额罚款。而运输管理部门认定“非法运营”的一个主要甚至唯一依据往往正是,“车主是否收费”,一旦收费,便被视为“非法运营”。为此,一些地方运输管理部门甚至故意设置执法陷阱,对私家车实施“钓鱼执法”。
这种现实背景下,北京市交通委明确强调“合乘费用分担,不简单认为是非法运营”,显然非常有利于从源头上有效去除私家车合乘拼车的“非法运营”政策风险、大大推动合乘拼车的推广普及,进而最终充分释放“合乘拼车”所蕴含的巨大社会公益价值。

除了“是否以营利为目的”这一重要标准之外,笔者建议,还应同时进一步从以下两方面来进行更为细致的区分判断,一方面,在时间上,看其“是否是连续性常态长期行为”,若仅局限于上下班等特定时间,则应视为非运营的“合乘拼车”;另一方面,在服务对象上,也要看其“是否是针对不特定对象的服务行为”,若既非在“特定时间”、也并非针对“特定人群”,且同时具备“以营利为目的高收费”的情节,才应考虑私家车涉嫌“非法运营”,并“不手软地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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