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2013年至2015年将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此次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实施。
此次补贴新政同先前的补贴政策相比,有诸多为业界称道的亮点,如:为了打破地方垄断,对外地品牌采购比例确定了30%的最低线;同时要求政府机关、公共机构采购车辆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诸多利好措施的出台,使得汽车业内人士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充满期待。
直补车企,对症下药

继2010年5月公布的《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之后,此次发布的《通知》是政府针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又一政策。而其中,最受业界关注的是新补贴政策对“地方保护主义”的“重点照顾”——规定示范城市中,外地品牌的新能源车数量不得低于30%;并且,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但在形式上,企业仍需向当地政府申领补贴资金)。
上一阶段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由于将财政补贴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出于当地税收以及解决就业问题的考虑,希望外地汽车厂商来本地投资建厂以获得新能源财政补贴。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领跑者比亚迪汽车为了进入一些地方市场并拿到新能源财政补贴,想到的办法是,通过跟一些有环保意向的城市达成在当地建厂生产新能源车型的协议,以此作为化解地方保护的突破口。
“不去投资设厂,不仅私车进不到当地市场,也拿不到当地政府公务车采购订单。”比亚迪汽车内部人士无奈地告诉记者。
“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并非所有车企都愿意在其他试点城市投资兴建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同时,为获取当地的市场和补贴资源,即便各大车企纷纷在试点城市投资建厂,也会导致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云飞表示,这也是此前大部分新能源汽车企业推广依旧难见成效的主要原因。
新一轮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将有望帮助车企发展新能源汽车减少负担。
“此次新能源新的补贴政策对于新能源汽车普及推广十分有利,至少目前对着力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比亚迪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李云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新一阶段新能源补贴政策将通过财政补贴直接补给汽车生产厂商而不是补贴给地方财政局的方式来打破地方保护。另外试点城市也需要满足四部委制定的一些条件才能成为试点城市,其中一个条件就是试点城市需要保证外地生产的汽车在本地市场的销售量。”发改委产业协调司机械装备处调研员吴某表示。
“此次,国家从政策层面引导各个试点城市的采购量和补贴措施,至少说明政府已经意识到地方保护给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带来了阻碍。”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一位高层人士认为,“同时,眼下规定的试点城市外地品牌上牌量不低于30%份额,已经可以满足车企在各个试点城市前期推广的需求。”
或打破地方保护壁垒
此次《通知》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修订,最大的改变在于“平衡地方政府新能源推广各自为政,破除保护主义”。
新政指出,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
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行按季预拨,年度清算。补助标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并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年调减。
通知中还指出,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选择积极性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实施。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奖励资金将主要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具体奖励办法及标准另行制定。
与之前的补贴政策相比,新的补贴政策明显向充电设施倾斜。2009年补贴政策中明确,示范推广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支出。而在新补贴政策中,中央财政对示范城市奖励资金用途方面的表述为“主要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体现了政策对充电设施建设的重视。
此外,新政中提出作为示范城市或区域须满足的条件包括: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公交车运营、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已出台具体明确的政策措施;相关城市须接受年度考核评估,未能完成年度推广目标的将予以淘汰。
能够满足上述条件的城市,可编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于10月15日前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四部委将对上报方案进行审核评估,择优确定示范城市名单。
分析指出,新一轮补贴政策的亮点之一即为打破地方保护主义。2009年实施的补贴政策指出,地方财政要安排一定资金,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购置、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等相关支出给予适当补助。这一政策的实施导致地方政府对当地企业倾斜,制约了外地优秀企业的市场渗透,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大障碍。新的补贴政策明确,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并对应用外地品牌比例作出限制,表明相关部门对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