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发布公告,本市2013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工作已于11月8日启动,并将于今年12月31日结束,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为: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
申请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是《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国联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网点申领,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二是《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三是《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是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是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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