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合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获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今后,“黄标车”若闯入限行或禁行区域,将面临百元罚款。

“黑尾巴”汽车要接受检测
截至今年10月,全市机动车登记保有量达101万辆,年增长率24%。急剧增多的机动车带来了严重的排气污染,也成为雾霾天气的重要成因之一。为加大大气环境治理力度,排气污染防治被追加为今年市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计划。
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将成为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前置程序。《办法》规定,对转入本市的机动车,若不符合排放标准将不予转入。同时,除定期检测外,合肥还将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抽测,若发现拖着“黑尾巴”行驶的车辆,将及时利用遥感检测设备抽测,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得拒绝、阻挠。
“黄标车”闯限行区域将受罚
据统计,目前,合肥约有“黄标车”6万辆(不含摩托车)。“尽管"黄标车"属于排气污染合格车辆,但仍存在较重的污染。限行势在必行。”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以汽油车为例,一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III车或28辆国IV车的污染物排放水平。
《办法》提出,在“黄标车”限制驶入区域的主要路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设立限制行驶标志,并配合环保部门设置排气污染检验合格标志自动识别系统。一旦闯入限行区域,“黄标车”将被识别并受到处罚。据了解,目前相关措施正在制定中,预计限行禁行将从一环开始试点。
提前淘汰可获相应补偿
根据今年9月国务院下发的通知,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内的“黄标车”。其中明确提出,除划定禁行区域外,还可采取经济补偿的方式鼓励淘汰“黄标车”。
为按时实现这一目标,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建议,在实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外,可借鉴南京、杭州等地做法,通过政府经济补偿的方式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对此,市环保局也建议对提前报废“黄标车”的,给予适当经济补偿。记者从会上获悉,补偿办法和标准将另行制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