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五届北京进口汽车博览会在京开幕,各顶级新款豪车如约而至吸引了观众,也再次证明全球厂商拼抢中国汽车市场的决心。然而,会场外一场针对进口车暴利的舆论“讨伐”亦使得消费者、经销商呼吁新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尽快出台。
记者在第五届北京进口汽车博览会开幕式后的颁奖典礼中获悉,新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已经进入部委会签程序,或将于今年四季度获批,并择机对外公布。

经销商无定价权
现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下称《办法》)于2005年出台。
彼时,中国加入WTO的有关承诺到期,进口配额制取消,关税降低,同时中国车市又处于高速发展井喷期,为提高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水平,扩大消费,更为了规范管理汽车市场营销,减缓进口车对本地汽车工业的冲击,商务部、发改委和工商总局联合出台了《办法》。
然而,8年来,《办法》的一些局限开始逐渐显现,甚至引来外界争议。
其中最受关注的,正是此前数月以来,社会高度关注的进口车暴利大讨论,很多人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办法》存在漏洞。
杭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销商表示,尽管进口车看似利润丰厚,但实际上到下游经销商手中的利润往往不足10%。这位经销商表示,对于进口车的销售价格,经销商没有定价权。大多数豪华车品牌在国内都只有一个总代理,总代理对于价格以及4S店的利润率有绝对的控制权。“国内的4S店只要想卖该品牌的车,就必须获得总代理的授权,并遵守其给定的指导价及售后等相关政策。”
据悉,独家总代理制度造成进口厂商有权对进口车进行限价和定价,使其可以在市场上获得价格暴利。按照规定,要在中国卖车得设立总代理,由总代理授权品牌经营。“该办法实施的原意是让车企建立统一的销售渠道和售后服务。”杭州汽车城负责人说,但起到的负面作用是把渠道给了进口车企。“因为国内只有一个总代理,经销商进车、售价都要经过它的审批,经销商根本没议价权限。”
“新《办法》的主要落脚点应该是要调整和理顺(供应商和经销商)这种不平等关系,向经销商让渡权利。”一位2009年曾参与《办法》修订的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代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