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万元买的一辆奔驰,竟是经过维修的残次品;车主仅是去做保养,却被拆了发动机,商家索取数万元维修费用……随着汽车销售量的不断增长,消费者针对汽 车行业服务领域的投诉日益增多。日前,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对广州12个区市的3000名消费者的调查发现,消费者在购车时最关心的是汽车的“性能”和“安 全性”,两项的被选率分别达到了61.0%和58.1%,超过了“价格”、“品牌”和“售后服务”。
156万元买的豪车竟是残次品

不少进口车货源紧张,不但价格高而且提货还要等待。好不容易等来了心仪的爱车,接货后才发现,“新车”还未上路却已经有维修的痕迹,销售公司却以不影响正常使用为由拒绝退货赔偿,让消费者既损失了钱又窝火。
去 年,市民罗先生与广州一汽车销售公司订立协议,购买了一辆价值156万元的奔驰越野车。取车后,罗先生发现该车前叶子板和保险杠有做过车漆修复的痕迹。罗 先生随即与汽车公司取得联系,要求退车,或者赔偿损失并更换销车发票。销售公司称,该车虽然曾经发生过碰撞,但已经修复不影响正常使用,拒绝其请求,只承 诺由汽车公司将该车转卖给其他人。
同样,市民杜先生在一家汽车专卖店买了一辆黑色小轿 车,几天后,杜先生将爱车送到洗车场清洗后竟发现,汽车的引擎盖与车身颜色明显有偏差。这时,杜先生才意识到,由于太信任专卖店,在提车时,自己并没有仔 细检查汽车的外观。杜先生认为,汽车出现这种情况,肯定是因为引擎盖被剐蹭过,然后喷了漆。但汽车专卖店的答复却是“汽车已经被提走,出现这种情况概不负 责。你有证据证明,车不是你自己喷的漆吗?”杜先生一下子被问住了,验车不谨慎是自己的错,而且,自己也确实没证据能够证明车的色差是出现在提车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