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改决定》,规定明确,要为未满4周岁未成年人配备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另外,在上海成年人携带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车,安排其坐在副驾驶座位的行为将涉嫌违法。
上海市人大常委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改决定》中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驾驶座位;携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编辑点评:上海市明年执行的新规定将有利于儿童驾驶安全的推广,从法律的层面规范了儿童乘车安全,该规定的执行将有望推广至全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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